主講老師: | 劉小明 | |
課時安排: | 1天/6小時 | |
學習費用: | 面議 | |
課程預約: | 隋老師 (微信同號) | |
課程簡介: | 法律就是國家按照統(tǒng)治階級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認可、并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其實施的行為規(guī)范的總和,包括憲法、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、條例、規(guī)章、判例、習慣法等各種成文法和不成文法。 | |
內訓課程分類: | 綜合管理 | 人力資源 | 市場營銷 | 財務稅務 | 基層管理 | 中層管理 | 領導力 | 管理溝通 | 薪酬績效 | 企業(yè)文化 | 團隊管理 | 行政辦公 | 公司治理 | 股權激勵 | 生產管理 | 采購物流 | 項目管理 | 安全管理 | 質量管理 | 員工管理 | 班組管理 | 職業(yè)技能 | 互聯網+ | 新媒體 | TTT培訓 | 禮儀服務 | 商務談判 | 演講培訓 | 宏觀經濟 | 趨勢發(fā)展 | 金融資本 | 商業(yè)模式 | 戰(zhàn)略運營 | 法律風險 | 沙盤模擬 | 國企改革 | 鄉(xiāng)村振興 | 黨建培訓 | 保險培訓 | 銀行培訓 | 電信領域 | 房地產 | 國學智慧 | 心理學 | 情緒管理 | 時間管理 | 目標管理 | 客戶管理 | 店長培訓 | 新能源 | 數字化轉型 | 工業(yè)4.0 | 電力行業(yè) | | |
更新時間: | 2024-01-02 15:29 |
課程背景
◆本課程的設計是以新《安全生產法》為主線,重點解讀新《安全生產法的》內容條款,并在解讀過程中將新《安全生產法》涉及到其他法律法規(guī)內容與要求一并進行解釋,作為新《安全生產法》的補充,如《刑法》、《勞動合同法》、《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》《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(yè)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(國發(fā)(2010)23號文)》、《GB18218-2009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與管理》等。
◆通過本課程的學習,學員可以全面了解新《安全生產法》對企業(yè)、對主要負責人、對安全管理人員的硬性要求,并掌握如何在法律法規(guī)的條文規(guī)定下,采取必要的行為和措施,合理規(guī)避存在的風險,保護企業(yè)和個人。
課程收益
◆了解新《安全生產法》對主要負責人、管理人員、安全管理機構及人員的最新要求、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追究;
◆掌握如何采取合理措施,規(guī)避新《安全生產法》存在風險,保護企業(yè)、主要負責人、管理人員、安全管理機構及人員,即解決如何做的問題。
課程對象
企業(yè)所有管理人員與員工。
課程形式
講解+視頻分享+案例分析+經驗分享+討論互動+練習。
培訓時長
一至兩天(6至12小時)
課程大綱
一、前言
1、《安全生產法》的作用
2、《安全生產法》取得的成效
3、《安全生產法》的立法目的
4、如何看待《安全生產法》的修訂?
5、如何做好本職工作,保護自己?
二、模塊一:《安全生產法》修訂的時代背景
1、社會責任:企業(yè)發(fā)展戰(zhàn)略
(1)企業(yè)存在目標
(2)企業(yè)的社會定位
(3)第一條要求
(4)第七十五條要求
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(yè)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(國發(fā)(2010)23號文)
2、國家領導人關于安全的講話與要求
(1)習近平總書記的強調講話
(2李克強總理的強調講話
三、模塊二:安全生產法總則
1、“以人為本”的安全發(fā)展理念
2、安全生產戰(zhàn)略方針
(1)“安全第一”的法律解釋
(2)第一百零八條要求
ü 如何落實安全第一
ü “預防為主”的法律解釋
ü 綜合治理的法律解釋
3、“安全第一,預防為主,綜合治理”的現場實施程序
(1)作業(yè)安全分析JSA
(2)工作安全分析JHA
四、模塊三:關于法律責任的解釋
1、安全、危險與風險判斷
2、法律規(guī)范與違法
(1)第二十四條要求
ü “不作為”的違法
(2)第三十五條要求
ü “作為”的違法
3、法律責任與違法成本
(1)民事責任
ü 《合同法》第四十九條要求
(2)第五十三條要求
(3)行政責任
(4)刑事責任
ü 《刑法》第一百三十四條要求
五、模塊四: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
1、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解釋與涵蓋范圍
2、安全生產責任主體責任的要點
(1)第四條要求 確保安全
(2)第十七條要求 安全生產條件
ü 如何識別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(guī)風險?
(3)第二十條要求 安全資金投入
(4)第三十八條要求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
ü 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(yè)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
(5)第二十八條要求 “三同時”管理
(6)第二十九條要求
(7)第三十條要求
(8)第三十一條要求
(9)第三十六條要求 危險品管理
(10)第三十七條要求 重大危險源管理
ü GB18218-2009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與管理
(11)第三十二條要求 警示標志
(12)第三十五條要求 工藝設備
ü 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(yè)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
(13)第四十二條要求 勞動防護
(14)第四十六條要求 承租及承包
(15)第十三條要求 委托服務
3、事故應急救援
(1)第七十八條要求 制定預案,組織演練
ü 事故應急的概念
ü 如何制定應急手冊
ü 應急演練的目的
ü 應急職能分配
(2)第八十條要求 事故報告
(3)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
ü 《條例》第九條要求 事故報告程序與要求
ü 《條例》第十二條要求 事故報告內容
ü 《條例》第十三條要求 事故補報
ü 《條例》第二十二條要求 事故調查組組成
ü 《條例》第二十五條要求 事故調查組職責
ü 《條例》第二十條要求
ü 《條例》第三條要求 事故分級
4、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職責
(1)第五條要求 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安全
(2)第十八條要求 主要負責人職責
ü 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(yè)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
ü 主要負責人如何保護自己?
(3)第二十條要求 對不投資金或不足的后果負責
(4)第四十七條要求 組織事故應急,配合調查
(5)第九十一條要求 未盡責的處罰
六、模塊五: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
1、崗位達標
(1)第十九條要求
(2)第二十四條要求
(3)第五十四條要求
2、專業(yè)達標
(1)第三十三條要求
(2)第三十四條要求
(3)第三十五條要求
(4)第六十二條要求
ü 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(yè)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
(5)第六十七條要求
3、企業(yè)達標
(1)第四條要求
(2)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(yè)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
七、模塊六: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人員的法律責任
1、安全管理機構達標
2、安全管理人員達標
(1)第二十一條要求
(2)第二十二條要求
ü 安全管理機構及安全管理人員如何保護自己?
(3)第二十三條要求
(4)第四十三條要求
八、模塊七:生產經營單位“三違”管理
1、第一百零四條要求
2、第四十一條要求
3、第二十五條要求
九、模塊八:從業(yè)人員的權利和義務
1、九項權利
(1)第四十九條要求 合同權
(2)第五十條要求 知情權
(3)第五十一條要求 建議、批評、檢舉和控告權
(4)第五十五條要求 培訓權
(5)第四十四條要求 獲得合格PPE權
(6)第五十二條 拒絕危險權
(7)第五十六要求 緊急避險權
(8)第五十三要求 工傷索賠權
(9)第五十七要求 工會監(jiān)督權
2、四項義務
(1)遵章守紀 服從管理
(2)認真接受教育與培訓
(3)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
(4)發(fā)現隱患及險情盡快報告
十、課程小結:新安全生產法的特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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